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05

10 米;

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

外 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第三十六条 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

瓶内气体不得用 尽,必须留有余压;

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第三十七条 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 泄漏 ,随时排除安全隐患.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第六章 仪器设备安全 第三十八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使仪器 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度,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 安全运行. 第三十九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研究所物 业管理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 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 减小、防止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 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 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 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不懂操作规程,不能动用仪器设备.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其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 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 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批准, 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 并按时归还. 第四十二条 贵重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 一些备有安全 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先书面请示 院领导批准,并报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保密安全

7 第四十三条 各实验室应定期清查本室承担的科研项目, 会同有 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

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第四十四条 实验室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 分析结论、 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 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 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五条 涉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一般不对外开放.确因工作 需要必须安排参观的,必须报科技处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 第四十六条 实验涉及经济保密和国防保密的, 要按有关部门的 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定 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八章 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四十八条 发生事故时, 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及时处理, 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研究所科研处、 综合办公室、实验室部门负责人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令其限期整 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 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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