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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SD-04-B4-02),马河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4-03),莲青 山、岩马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4-B4-04).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南沙河镇南街村东南 160m,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 (2016-2020 年)》(见附图 5)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二一七年简本)》,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不属于 劣质化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等,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环境质量变更好的要求.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 措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 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年用水量约 450m?/a,使用量较少,由滕州 市供水管网供应;
年用电量约 0.15 万(kW・h)/a,由滕州市供电管网提供;
项目租赁滕州 世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生产车间和办公室,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因此,本项 目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能够满足当地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枣政字 [2014]54 号),负面清单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① 对属于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禁止投资.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 ② 对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引进和新建: a. 属于过剩产能行业中的简单搬迁和新增产能项目;
b. 不符合城乡发展规划相应功能区产业发展定位、破坏生态环境、不利于全市长远 发展的项目.
4 表1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 是否属于
1 钢铁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不属于
2 有色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不属于
3 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不属于
4 建材 1. 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 (PVC―U)塑料窗 3.平板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砖 5.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碳水泥生产的 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砌块 9.用于水泥基材料增强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用于屋面保温工程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现浇水泥膨胀珍 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块 12.用于房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 13.用于民用建筑系列实腹钢窗 14.用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15.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16.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非硅化密封毛条
17 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用于房屋建筑的型材老化时间小于 6000h (M 类) 建筑用未 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19.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2mm 的推拉塑料 窗20. 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8mm 的平开塑 料门 21.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mm 的平开塑料 窗22.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5mm 的推拉塑料 门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