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05

100 万元在益阳市赫山区 兰溪镇莲花塘村建设了年产 1.5 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为补办 环评,于2015 年5月1日投产,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进行环评手续,企业建成

2 后两年内未被发现,现主动申请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关于加强 未批先建 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2018〕

18 号),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 不予行政处罚.根据《建设项目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 政法函〔2018〕31 号)文,因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 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处罚, 或者 未批先建 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 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未予行政处罚的, 建设单位主动补充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 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 本项目生产的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是稻米加工产生的谷壳加工挤压成型的 一种固体燃料,具有易于存储、运输,使用方便,没有任何有害添加剂,燃烧效 率高且清洁环保,既可民用,又可取代煤炭作为工业锅炉燃料,且根据对项目周 边区域情况调查, 益阳地区有兰溪粮食交易中心均可提供大量的谷壳原材料,供 本项目进行生产.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解决了谷壳废弃物的再利用,增加就业岗 位,保护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应编制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益阳市佳禾环保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该公司 《年产 1.5 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公 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踏勘, 收集相 关资料, 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和导则、标准,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于

2019 年6月4日通过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专家组评审会评审意见,评 价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呈上报批.

2 工程建设内容 益阳市佳禾环保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投资

100 万元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兰溪镇莲花塘村建设年产 1.5 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2866m2 .具体情况详见表 1-1.

3 表1-1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设置了两条生产线,位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 1000m2 ,为封闭车间,预计年产 1.5 万吨生物质颗粒. 现有 储运工程 原料车间 占地面积为 1000m2 ,封闭车间 现有 成品堆场 位于生产车间内,占地面积为 500m2,封闭车间 现有 运输车辆 铲车

1 辆 辅助工程 综合办公 室 位于厂区东北侧,主要有休息室、厕所、办公室, 200m2 现有 地磅 120t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用水来自于市政用水 现有 排水 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生产不需用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施肥. 整改 供电 厂内自带 400kw/h 变压器一台 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原料储存、 运输、 装卸粉尘、 产品储存、 运输、 装卸、 包装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 排放;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