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08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吸收兼并绍兴柯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的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柯北大道以南、陶里路以东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2030 建设地点 绍兴市柯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柯北大道以南、 陶里路以东绍兴创世服 装有限公司内 立项审批部门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代码 2018-330603-17-03-025313 -000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 制造 租用面积 (平方米)
15008 绿地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32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37.
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6.5% 评价经费 (万元)
0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3月1.1 项目由来 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10 月,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经 济技术开发区柯北大道以南、陶里路以东绍兴创世服装有限公司内,现有职工
60 人, 二班制生产,不设食堂和住宿.企业于
2011 年1月通过了原绍兴县环保局对 绍兴县 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新建针纺织品摇粒、拉毛、定型加工生产线项目 的审批 ,审 批文号:绍环批【2011】16 号.该项目已于
2018 年7月通过环保 三同时验收 , 验收文号:绍市环柯验【2018】26 号.
2017 年8月26 日绍兴市环保局柯桥分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未经审批擅自 扩建
1 台定型机,目前该企业上述未批设备已停产封存. 为规范环保审批手续,结合这次契机,企业拟投资
832 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 将绍兴柯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的环评审批项目转移到本企业,在此基础上淘汰绍兴柯 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原有已审批设备,购置起毛机
4 组24 台,拉毛机
1 组6台,刷毛 机3台、剪毛机
3 台、定型机
2 台,摇粒筒
33 台、涂层机
1 台,实施吸收兼并绍兴柯 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的生产项目.绍兴柯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复合、涂层、
2 摇粒绒(定型)经营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类别划分,本项目属于
六、纺织 业的第
20 项 纺织品制造 、 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 ,该项目评价类别为 环境影响报告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 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 》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此,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 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对本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现状 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 十号,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
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
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四十八号,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
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
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12 3 年7月1日起施行) ;
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6 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 ,2016 年4月25 日起施行) ;
⑽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 (中华人民 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 号,2010 年10 月13 日起施行) ;
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
⑿《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
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发 [2014]197 号,2014 年12 月30 日发布) . 1.2.2 地方有关法规 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改)》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2018 年3月1日起施行) ;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41 号,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本)》 (2017 年9月30 日浙江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 年9月30 日起施行) ;
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74 号,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
⑸《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改)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41 号,2015 年12 月28 日起施行) ;
⑹ 《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浙淘汰办 〔2012〕
20 号,
2012 年12 月28 日起施行) ;
⑺《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修正)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4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
⑻ 《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 号,
2013 年11 月4日起施行) ;
⑼《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 (浙环发〔2012〕10 号,2012 年4月1日起施行) ;
⑽ 《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8]30 号,
2018 年7月20 日施行) ;
⑾《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年)》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 办发(2010)36 号,2013 年11 月4日起施行)2010.3.15;
⑿《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 年本) 》 (绍政办发〔2011〕135 号) ;
⒀《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 年) 》 (绍政办 发〔2012〕166 号,2012 年12 月14 日起施行) ;
⒁《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 号,2016 年11 月1日起施行) ;
⒂《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 号,2016 年11 月1日起施行) ;
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8]36 号,2018 年6月27 日发布 并实施) ;
⒄《柯桥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4―2016 年)》(绍兴 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 年7月18 日起施行);
⒅《绍兴县重点产业鼓励发展导向目录》(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 府办公室,县委办【2010】63 号,2010 年6月21 日起施行);
⒆《绍兴县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0 年本)》(2010 年9月7日起施行). 1.2.3 有关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 年第
73 号,2017 年1月1日起实施);
5 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 年第
67 号,2009 年4月1日起实施);
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 境保护局,1994 年4月1日起实施);
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 年第
72 号,2010 年4月1日起实施);
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 年第
28 号,2011 年9月1日起实施);
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HJ19-20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 年9月1日印发,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⑺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订版)》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5 年5月1日起实施);
⑻《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44 号,2017 年10 月1日起实施);
⑼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科学技术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环境 保护总局,环发[2001]199 号,2001 年12 月17 日起实施). 1.2.4 区域相关资料及其他 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年版)》(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函〔2015〕71 号,2015 年6月29 日起实施);
⑵《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1997 年版)》(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⑶《绍兴市柯桥区环境功能区划》(2016 年7月5日起实施);
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规范印染类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绍市环发 〔2017〕3 号,2016 年1月23 日起实施);
⑸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技术合同及 提供企业的有关基础资料. 1.3 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6 企业拟投资
832 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将绍兴柯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的环评 审批项目转移到本企业, 在此基础上淘汰绍兴柯桥中兴纺织有限公司原有已审批设备, 购置起毛机
4 组24 台,拉毛机
1 组6台,刷毛机
3 台、剪毛机
3 台、定型机
2 台,摇 粒筒
33 台、涂层机
1 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加工针纺织品摇粒、拉毛、定型
15000 吨(其中涂层
1500 吨) ,实现销售收入
4200 万元,年创利税
480 万. ⑵主要设备 表1-1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万航针纺 原有已审批 被兼并中兴纺织已 审批(台/套) 本项目待审批 定型机
1 2
2 烫光机
4 0
0 起毛机/拉毛机
25 30
30 刷毛机
2 3
3 剪毛机
3 3
3 摇粒机
27 33
33 圆机
0 5(已淘汰)
0 电脑绣花机
0 8(已淘汰)
0 复合机
0 1
0 涂层机
0 1
1 燃煤导热油锅炉
0 2 0(淘汰) 表1-2 项目实施后企业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台/套数 备注
1 电加热定型机
1 原有已审批
2 燃气定型机
2 3 燃气涂层机
1 新增(兼并)
4 剪毛机
6 5 刷毛机
5 6 起毛机/拉毛机
55 7 摇粒机
60 8 烫光机
4 ⑶原辅材料消耗 表1-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消耗量
1 坯布 t/a
15150 2 水性聚丙烯酸树脂涂层胶 t/a
170 3 增稠剂 t/a
23 4 色浆 t/a 0.4
7 5 防水剂 t/a 0.8
6 天然气 万m3/a
170 7 水t/a
1215 8 电万kwh/a
80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①水性聚丙烯酸树脂涂层胶 水性聚丙烯酸树脂涂层胶是一种水性涂料,以水作为介质,高聚物分子均匀地分 散在水中形成稳定的乳液或成膜物质,具有防腐、耐碱、耐水、成膜性好、保色性佳、 无污染、施工性能良好、使用安全等特点.同时具有性能可调整性好,无有机溶剂释 放等优点. 成份:混合物,聚丙烯酸酯,水性分散液,高稳定性,无化学毒性/环境危害,不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毒理学资料:无毒性,进入眼睛时,会产生由于异物引起的疼痛,无其它毒害现 象,碰上皮肤时,无不良反应.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即可.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误食: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②增稠剂 化学组成:丙烯酸盐聚合物分散体,外观:乳白色,粘稠状液体,离子型:阴离 子,固含:72±1%,pH:6~7,易溶于水,增稠效率高,无毒,无腐蚀性,不易燃. 能直接加入到色浆混合液中增稠色浆,也可以和水配成备用糊,使用方便. ③防水剂 成份:氟碳高分子化合物,是一种惰性物质,无毒,外观:浅黄色半透明液体, 离子特性:弱阳离子性,固体含量:25±2%,密度(20℃)1.03~1.08,pH:3~6,具 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 ⑷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需新增员工
40 人,二班制生产,每班
12 小时,年工作日
300 天,不设食堂 和住宿. ⑸公用工程
8 项目给水、供电分别接自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现有给水干管和供 电电缆. 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
项目定 型机、涂层机水喷淋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配料桶、刮刀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排污管网,最后送绍兴 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主要有二部分组成,一为绍兴市柯桥区万航针纺摇粒有限公司现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