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5

3、NO

2、PM

10、PM2.5 四项评价指标均不达标.根据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 在地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控制因子在本项目内削减,废气 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达标排放,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固废均规范处置.因此,本 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施工期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柴油资源.政府将采取有效的节电节水措 施,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金坛经济开发区发展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不在 园区负面清单范围内,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 (试点版)进行说明,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与限制准入类中. ⑶《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中第三十九条:太湖流域城镇 污水收集管网应当逐步覆盖城镇周边村庄;

规模较大的村庄应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

分散农户的生活污水应当采取措施收集,推广应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生活污 水处理适用技术进行处理.全面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

5 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

2015 年2月1日发布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中 第五十二条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 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委 托监理单位负责方案的监督实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 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在施工工地设置密闭围挡, 采取覆盖、 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方案施工,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 工、 洒水抑尘、 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尽可能控制扬尘污染, 故符合 《江 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三线一单 、 《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原有地块存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实施之前,尧塘街道谢桥村委新庄自然村、迎春 村委张家村自然村雨污分流制系统不健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加剧 了水环境污染,本项目的实施能系统解决了新庄、张家村雨污分流问题,项目建成后可 以削减排入水体的 COD2.667t/a,SS 2.21t/a,NH3-N0.198t/a,TN0.213 t/a,TP0.019t/a, 将大大减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对区域水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当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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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金坛区地处江苏省南部,位于北纬 31°33′42″~31°53′22″,东径 119°17′45″~ 119°44′59″,为宁(南京) 、沪(上海) 、杭(杭州)三角地带之中枢.常州至溧水公 路东西横贯,镇江至广德公路南北穿越,境内水陆交通便捷.东与常州市武进区相 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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