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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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RINITY LIMITED 利邦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91) 持续关?交? 向主要股东 及其 联 系人 销售旧季度 成衣 及 时装 配饰董事会宣布,於二?一八?十二月十九日,本公司就本集团向冯氏控股1937集 团销售旧季度成衣及时装配饰与冯氏控股1937订?总协议,期限由二?一八 ?十二月十九日至二?二零?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由於冯氏控股1937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故冯氏控股1937集团的成员公司均为 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鲜泄嬖,交?事项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交?.由 於按交?事项之??上限而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少於5%,因 此交?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其可获 豁免独?股东批准的规定. 绪言 就本集团向冯氏控股1937集团销售旧季度的成衣及时装配饰而言,本公司与冯 氏控股1937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订?总协议,期限由二?一八?十二月 十九日至二?二零?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关详情於下文载列. 总协议 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 (2) 冯氏控股1937,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C

2 C 主题事项 根苄,本集团应就其向冯氏控股1937集团销售旧季度的成衣及时装配饰 与冯氏控股1937集团订?相关协议. 协议期限 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收费基准 各交易事项的收费将於订立相关协议时,由冯氏控股1937集团及本集团各自之 有关成员公司(统称「订约方」),按公平基准并经参考订约方之特定要求以及向 独立第三方客户出售有关产品的售价而厘定.本集团就各交易事项向冯氏控股 1937集团提出的价格及条款乃按市价收取或不优於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所提出 的价格. 於厘定交易事项的条款时,本集团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於(i) 向独立第 三方客户提出的价格、(ii) 数量、(iii) 支付及信贷条款、(iv) 年末的存货量及账龄 评估,并将此等因素作为基准与独立第三方客户比较,以确保给予冯氏控股1937 集团的条款属公平合理. 过往?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 截至下?财政??止销售成衣及时装配饰的年度上限 :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港币 80,000,000 元 港币 85,000,000 元 港币 90,000,000 元 年度上限(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 交易事项的建议年度上限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为港币25,000,000元,以及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 度各为港币40,000,000元. 年度上限乃经参考业务推算及现行的市场状况后而厘定,包括本集团计划於二 零一八年年底前销售旧季度存货. 支付条款 冯氏控股1937集团在确认采购订单后应向本集团支付已获彼此同意的货物按金, 并在收到货物后六十至九十天内支付余额. C

3 C 订立交易事项的原因及益 冯氏控股1937集团已於大中华区开展新的多品牌特卖途径以清理旧季度的商 品 .在订立总协议后,本集团能确保有额外途径可减轻过剩的存货,从而令存 货回到合理水平及改善本集团的现金流. 总协议的条款乃经本公司与冯氏控股1937按公平基准磋商后厘定.董事(包括独 ?非执?董事)认为总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并於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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