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5 |
5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二)产品认购 1. 认购价格:1 元人民币
1 份. 2. 理财产品认购期:2017 年12 月14 日到
2017 年12 月27 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 3. 认购登记日:本理财产品于
2017 年12 月28 日进行认购 登记. 4. 认购渠道: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汉口银行当地营业网点、 网上银行、 手机 银行、直销银行等方式办理认购、申购和赎回本理财产品份额. 5. 认购份额: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认购起点为
1 万份,超过认购 起点部分应为
1000 份的整数倍. 6. 在认购期内,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 单户或产品累积认购份 额达到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上限时, 汉口银行有权停止受理认购 申请. 7. 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理财产品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汉口银行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汉口银行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汉口银行 的确认为准. 汉口银行在认购登记日为投资者登记认购份额, 投 资者应在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 的份额. (3) 认购撤单: 在认购登记日前的认购期内允许全部或者部 分撤销已递交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认购份 额总和不得低于认购起点. (4)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进行认购申请时, 认购款项以人民币 资金形式存入汉口银行. 汉口银行有权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相应冻 结.该部分资金自认购之日(含)起,至认购登记日(不含)止, 汉口银行按银行人民币活期利率为认购款项计息. 8. 发售对象:本理财产品仅向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