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5

10、产品收益起始日:投资者在产品开放申购日购买本产品,当日即为产品收益起始日(前提是交易 已成功确认)

11、开放申购日:指接受投资者申请购买产品份额的交易所交易日.本产品开放申购日为交易所交易 日,银行有权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12、产品可赎回日:自投资者购买起

365 天内任意交易所交易日均可赎回,若365 天到期未赎回,则 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至投资者账户

13、起点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以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14、最低持有份额:

500 万份,如果持有份额低于

500 万份,管理人将强制赎回全部份额

15、产品到期日:2020 年11 月30 日,到期时银行有权决定延长

16、产品规模上限:200 亿元

17、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5

18、收益计算方式: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日计算

19、税收规定:根据中国增值税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要求,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理财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签约各方同意本理财产品在运营过程应缴纳的增值税及附 件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由管理人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 应缴纳增值税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从理财产品中获取的收益被政府机关认定为 保本收益 、投资 者转让未到期理财产品等,并由管理人根据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履行相关纳税申报义务,由此可能会使理 财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请投资者知悉.投资者从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 申报及缴纳.

20、购买、赎回费用: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购买和赎回费用

21、单个投资者每日累计快速到账限额:5000 万份 第3页/共8页第二部分 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 ? 本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投向的由光大银行管理的债券类资产组合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涉及金 融资产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若因上述组合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资产出现减值甚至 大幅本金损失,致使到期日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按照对应期限和对应年收益率计算所 应获得的本金和收益金额,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 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投资者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本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密切关注 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并根据债务人信用等级的变化相应调整投资组合,动态管理信用风险.同时, 本行针对涉及信用风险的资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通过建立缓冲机制降低信用风险事件的冲击.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投资期内,收益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风险防范措施: 建议投资者在对自身收益目标、 财务结构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无提前终止权,这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 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投资者对自身在本产品投资期限内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大额支出)进行慎 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 变化对本产品产生重大影响时,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管理风险:在本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 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风险防范措施:本产品管理团队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 本产品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者公示本产品 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者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 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7. 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或 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或相关业务的 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本金或收益延迟支付,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 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本产品,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部分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第4页/共8页(二星)适合稳健型(含)以上的投资者投资,适合投资策略为稳健发展.同时,根据中国 银监会关于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本产品适合无投资经验或有投资经验的投资 者. 产品风险星级 风险程度 适合的投资者 适合投资策略 低 谨慎型 风险控制 较低 稳健型 稳健发展 中 平衡型 均衡成长 较高 进取型 积极进取 高 激进型 风险承受 第四部分 名词释义 1. 资产管理产品:指光大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按照投资者与 光大银行共同约定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及投资管理原则,将投资者委托的资金在境内外金融市场进行 各类型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操作,以实现所委托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业务. 2. 本产品/产品:阳光理财 定活宝(私银) 3. 受托管理资金:指投资者委托并交付光大银行进行管理的初始本金. 4. 受托管理资产:指投资者委托光大银行代其运作和管理受托管理资金所形成的各项资产的总和. 5. 银行工作日:指国内法定银行工作日. 6. 交易所交易日:指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定交易日. 7. 开放日:指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交易所交易日. 8. 开放申购/赎回日:指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交易所交易日. 9. 交易确认日:指银行确认购买或赎回等与本产品相关的交易行为成功或失败的日期. 10. 产品注册登记:指产品注册登记人在 TA 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中确认投资者交易,并注册产品 份额的行为. 第五部分 交易规则 1. 购买:投资者可在产品开放申购日当日 9:30 至15:00,凭产品协议书规定的有效证件到银行网点申请 购买产品份额.投资者首次投资本产品,购买金额应不低于本产品规定的首次投资起点金额. 2. 预约购买:投资者可在产品预约购买期,委托银行在约定的开放申购日,按照投资者约定的购买金额, 自动扣划投资者指定账户资金,购买本产品份额.投资者须确保在预约购买发起时和约定的开放申购日指 定账户有足额资金购买本产品份额,否则交易将发起失败.投资者首次投资本产品,购买金额应不低于本 产品规定的起点金额.投资者可在约定的开放申购日次日通过光大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查询交易 发起及确认情况. 3.赎回:若可赎回日为交易所交易日,投资者可在该可赎回日当日 9:30 至15:00,凭产品协议书规定的有 效证件到银行网点申请赎回产品份额.投资者可在可赎回日全部或部分赎回理财份额,但赎回后投资者持 有的产品余额应满足最低持有份额限制,否则银行将把剩余份额在每笔份额的投资周期到期日依次予以全 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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