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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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 《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睿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
6 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7月7日颁布、同年
8 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3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