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5 |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 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家或承买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机构或其 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家或承买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OIL GANGRAN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2 (1)建议授出一般性授权 以发行及购回股份;
(2)建议更新计划授权限额;
(3)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及(4)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号海港城 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六楼翡翠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 ,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23至第29 页.本通函随附适用於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细阅通告及按照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将表格 填妥及签署,并尽快将其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惟无论如何不得迟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星期三) 上午十一时正 (香港时间) 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乎情况而定) 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已被撤销. 本通函将自其刊发日期起於GEM网站http://www.hkgem.com 「最新公司公告」 一页内至少保留七天以及 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chinaoilgangran.com及http://chinaoilgangran.todayir.com.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 G E M 的特色CiCGEM的定位,乃为相比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 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的人士应留意投资於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 应经过审慎及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较在联交所 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更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能 拥有高市场流通量. 目录Cii C 页次 GEM的特色 i 目录 ii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4 附录一 -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12 附录二 - 建议重选之董事之详情
1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3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将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号海港 城马哥孛罗香港酒店六楼翡翠厅召开及举行之股东 周年大会或其续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23至第 29页 「细则」 指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经不时修订)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本公司」 指 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 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GEM上市 「核心关连人士」 指 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不时之董事 「GEM上市规则」 指GEM证券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释义C2C「发行授权」 指 建议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及无条件 授权,以配发、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超过於通 过授出该授权之相关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20%之新股份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即本通函刊发前确定其中 所载之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购股权」 指 根汗扇苹奶蹩,於购股权计划项下授出以 认购股份的购股权 「配售事项」 指 根竟居肱涫鄞硭┝⑷掌谖阋话四炅 月二十二日的有条件配售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及在 其规限下按悉数包销基准配售最多1,000,000,000股 配售股份 「配售代理」 指 泰金证券及期货有限公司,一间可进行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之第1类 (证券交易) 受 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 「购回授权」 指 建议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及无条件 授权,以购回最多相当於通过授出该授权之相关决 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之股份 「计划授权限额」 指 董事会根汗扇苹枋诔,以认购於购股权 计划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最高10%的全部购股权获 行使时,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倘於其后 更新,将予授出的全部购股权获行使时可能配发及 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於股东批准经更新限额日 期已发行股份的10% 释义C3C「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2港元之普通股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采纳之购股权计 划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之香港公司收购及 合并守则 (经不时修订) 「%」 指 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C4C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CHINA OIL GANGRAN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2 执行董事: 邹东海先生 戎长军先生 张学明先生 何俊杰博士 郑健鹏博士 非执行董事: 陈劭民先生 华叙捷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英祺先生 刘崇达先生 孙得鑫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