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7-05

1 ―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函〔2017〕54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 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 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 (鲁理工大政发[2017]147 号) (附件 1) , 学校将开展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 (以 下简称优秀生源)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优秀生源的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诚 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优良,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修满应修学分,前3年学习成绩(五年制本科为前

4 年) 位列本专业排名前 50%的学生. 2.在有关的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省 级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3.发表

1 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SCI、EI收录的第一作者. ―

2 ― 4.在SCD源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5.获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遴选计划 1.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学生专业排名提 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

10 名,每个二级学科 不超过

6 名,每个专业学位领域不超过

10 名. 2.优秀生源导师须具有当年的招生资格,原则上只能指导

1 名学术学位优秀生源学生和

1 名专业学位优秀生源学生.

三、遴选程序 各培养单位要依据学校规定的遴选条件,严格审核,按照遴 选工作进度(附件 2)做好相关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前选定研究生导师,填写《山东理 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 (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 载),于9月29 日~30 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跨学院(一级学科)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学科) 同意.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送交报考单位;

报考单位需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察, 向研究生院提交跨学院 (学科) 培养可行性报告. 2.优秀生源导师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 源导师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明确所选定的优秀 生源学生,于9月29 日~30 日报学科所在单位. 3.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学生的申请条件、思想品 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如实填报 学生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名单须在单位内部 ―

3 ― 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 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附件 3),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 连同学生申请表和导师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分及专业排名等相关 情况,最终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 日.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与入选学生签订《研究生生源培养 协议》.

四、遴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导师近年指导研究生情况,严格审核 优秀生源指导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生源 学生: (1)上年度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2)本年度论文盲审有不合格论文. (3)近2年上级部门论文抽检存在"有问题论文". 2.优秀生源学生应珍惜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优 秀生源相关义务,如有违约情况,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 并记入诚信档案. 3.优秀生源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以及毕业 设计(论文)与实习.自下一学期开始提前安排部分研究生课程 的学习,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工作.导师指导工作量自本 学期开始计算. 各培养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尽早开 展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优惠政策、导师业务需求,切 实做好今年的优秀生源遴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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