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5 |
七、工作纪律
(一) 各招生单位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 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 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的单 位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九、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十、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