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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 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6675.13―201* 玩具安全 第13 部分: 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 Safety of toys- Part 13: Chemical toys (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报批稿) 发布 实施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6675.13-2*** II 目次前言III 引言V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熟石膏(石膏)模具套装
2 5 小型作坊套装中所提供的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
3 6 烤炉固化可塑 PVC 模型粘土套装
3 7 塑料模具套装
4 8 照相显影套装
5 9 模型套装中所提供或推荐的胶粘剂、油漆、漆、清漆、稀释剂及清洗剂(溶剂)6
10 标识
11 11 使用说明
11 12 测试方法
1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不同基体中的溶剂含量和所允许的最高浓度
6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测量陶瓷和玻璃质上釉材料上元素的预测试方法.6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测试方法的确认
6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相关的欧盟指令
70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 EN71-5:1993+A1:2006 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71 参考文献
74 GB ****―2*** III 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6675是玩具安全系列标准,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规范(GB 6675.1);
――通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2)、易燃性能(GB 6675.3)、特定 元素的迁移(GB 6675.4);
――特定要求,是针对特定产品的要求. 本部分是玩具安全系列标准中除实验玩具外的化学套装玩具的特定要求(GB 6675.13),与GB 6675.
1、GB 6675.
2、GB 6675.
3、GB 6675.
4、GB 19865(适用于电玩具)结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N 71-5:1993+A1:2006《玩具安全 第五部分:除实验玩具外的 化学套装玩具》(英文).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N 71-5:1993+A1:2006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 编入正文中,在附录E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表的脚注用a、b等代替a)、b);
b) 用 本部分 代替 EN 71本部分标准 和 EN 71-5 ;
c) 用 GB
6675 《玩具安全》 代替 EN 71-
1、EN 71-2和EN 71-3 以 及用 GB
6675 代替 EN 71-3 ;
d) 删除了EN 71-5:1993+A1:2006的 书名页 、 前言 、 A1修订版前言 和 附录ZA , 修改了EN 71-5:1993+A1:2006的 引言 ;
e) 给原文标题7.
2、9.2.
1、9.2.1.
1、9.2.1.
2、9.2.
2、9.
3、9.
4、
10、12.6.3下的悬置段分 别加入下列标题:7.2.1 一般要求、9.2.1.1 一般要求、9.2.1.2.1一般要求、9.2.1.3.1 一般要求、9.2.2.1一般要求、9.3.1一般要求、9.4.1一般要求、10.1一般要求和12.6.3.1 一般要求 f) 增加了资料性 附录D 和 附录E g) 改正了下述印刷错误: ――表4中 N-(4-羟基苯基)-氨基-乙酸 的CAS号 2298-36-4 应改为 122-87-2 ;
EINECS 号 218-947-5 应改为 204-580-8 ;
对甲氨基苯酚及其盐 改成 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 ;
――9.2.1原文第三行 表6和表8中的特殊材料 改为 表6至表8中的特殊材料 ;
――9.2.1.2表7中聚甲基丙烯酸的CAS号 25087-27-7 应改为 25087-26-7 ;
――12.2.9.1原文公式(2)中的 m M 与原文公式(1)的符号重复了,应改为另一个符号如 M M ;
公式(2)后的说明 m M 是样品中金属的含量,用%(质量比)表示 应改为 M M 是样品 中化合物的含量,用%(质量比)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