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5 |
5、请求判令美锦煤化工公司支付本项目泰豪智能节能公司后期的节能效益 分享款总额 20%违约金;
6、请求判令美锦集团对美锦煤化工公司上述第
2 至5项付款责任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7、请求判令美锦煤化工公司、美锦集团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双方就本案达成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3 上海市高院在受理本合同纠纷案件后, 被告方美锦集团和美锦煤化工公司与 泰豪智能节能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经各方友好协商,已对解决本合同 纠纷案达成一致,并于
2015 年8月14 日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 ,主要内容如 下:
1、美锦煤化工公司在
2015 年10 月31 日前,向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支付其截 止2015 年11 月30 日在《EMC 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蒸汽款 4,000 万元(大写: 肆仟万元整) .
2、美锦集团应向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支付总计 38,000 万元(大写:叁亿捌仟 万元整) ,用于(1)美锦集团收购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持有的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锦泰节能公司 100%股权;
(2)美锦集团收购泰豪智能节 能公司对锦泰节能公司的全部债权,以及(3)由泰豪智能节能公司用于清偿干 熄焦项目项下应付债务以及锦泰节能公司对泰豪智能节能公司以外第三方的全 部债务.
3、美锦煤化工公司和美锦集团按照《和解协议》将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 的前提下,泰豪智能节能公司应当将《EMC 合同》项下泰豪智能节能公司的一 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锦泰节能公司,同时将所持有的锦泰节能公司 100%股权转 让给美锦集团.如美锦煤化工公司、美锦集团截止
2015 年11 月30 日未能按时 足额付清《和解协议》第一条所述总计人民币 42,000 万元款项,则在该款项及 逾期付款违约金全部付清前, 《 EMC 合同》项下蒸汽款收益及锦泰节能公司股 权权益仍然归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所有,且除上述 42,000 万元款项中的未清偿部 分仍然应当继续支付完毕外, 美锦煤化工公司还应按照每月
500 万元的标准向泰 豪智能节能公司继续支付蒸汽款,直至前述约定的 42,00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如有)全部支付完毕,美锦集团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为保证上述款 项的及时足额支付,美锦集团向泰豪智能节能公司提供相应资产作为质押担保. 根据《和解协议》之约定,各方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合同纠纷和解协议的达成有助于公司提前收回在干熄焦项目的投资及 相应的收益,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同时会对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有 所贡献.
4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2、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 年8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