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5 |
1、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0000 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到账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3602056919200281221 16.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唱标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1 份, 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
1 份) 24.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 人从相关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4.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35.1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详见 附件二 招标编号:C122051-2018013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饭堂配餐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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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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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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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 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除非本招标文件有规定(例如下述12.
3、 12.4条款)和招标答疑有说明或合同协议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且只能作 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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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广 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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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 合格的投标人 . 4.2 投标人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 标. 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含其授权服 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 重处理. 4.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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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 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 应对文件进行保密, 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有要求, 开标后, 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3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 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 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5.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 招标编号:C122051-2018013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饭堂配餐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