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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通过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可知,本项目不属于 其中所划分的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已取得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相 关文件,因此符合国家政策. (2)与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龙岗路东侧, 租赁五河县金轮编织袋有限公司现 有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根据已批复的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查意见的函》 , 审批文号为皖环函[2013]1534 号, 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纺织造、 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制造.本项目主要生产农林喷雾器配件,符合五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 划. 五河县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套农林喷雾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 9页 (3)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相符性分 析 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 [2018]21 号)中相关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
1 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事关公共安 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 设项目;
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 目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
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 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扩、改)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 量和减排总量项目. 本项目参照执行《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主要河流为淮河及淮河主要支流怀洪新河,距离如下:怀洪新河 位于厂址北侧 2608m,淮河位于厂址东侧 2923m,且本项目不属于重化工、重污染项目,因 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1 号)中相关要求. (4) 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 三线一单 (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 号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 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a、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内,项目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 区等生态保护区,即本项目不在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 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选址、规划发展内容等符合满足生态红线保护要求. b、环境质量底线 1)评价区大气各项指标均满足GB3095C2012二级标准,正常工作下,评价区域各大气 污染物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均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地表水从单因子指数看,评价区域内下淮河、怀洪新河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要求,本项目外排污水经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五河县泰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套农林喷雾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10页 排入怀洪新河,不会降低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功能级别. 3)根据现状监测,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4a标准. c、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农林喷雾器配件生产项目,所用原辅料均在国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