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⑤化工基础原料制造;
⑥仓储物流严禁设置单一的危化品仓库;
⑦禁止 引入严重大气污 染的项目(火电、冶炼、矿业等);
⑧技术落后,不能执行清 洁生产的企业. (2)鼓励类:家具产业、制鞋产业、相关轻工业. (3)其它项目的引进,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要求、选址 与周 围环境相容. 清洁生产门槛: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及 污染治理技术,能耗、物耗、水耗均应达到相应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二级或国内 先进水平.
4 本项目为金属表面除油,不涉及酸洗、磷化等工艺,属于成都崇州经济开发 区允许引进项目.同时,项目为厂区现有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的配套工艺,在现 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根据崇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 年4月6日出具的 《关于四川德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 查批复》(崇环建评【2017】159 号),原项目用地符合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符合崇州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环保部于
2016 年10 月27 日印发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落 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 线一单) 约束,本项目与《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 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照《四川省生态 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 号),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 如下图所示. 图1-1 本项目与四川省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本项目位于成都崇州市经济开发区,对照《实施意见》,项目不在四川省生
5 态红线范围内;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实施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改变 周围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在原有厂房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营运期能源 消耗主要为电能和水能,资源耗量较小;
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少量外排,用 水量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管理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 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为允许类,且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项 目为金属表面除油,不涉及酸洗、磷化等工艺,符合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规划, 项目未列入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禁止和限制入区清单内. 本项目脱脂液及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并更换,更换的废,更换脱脂液 及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在激光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 将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后,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
厂区现有焊接区设置 固定集气设施,将焊接废气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处理,最终通过 15m 排气筒有 组织达标排放.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可以确保项目场界噪声可按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产 生的固废经合理有效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周边大多为工业企业,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因此,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符合 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