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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功能区划、现状、环保目标 3.1 环境功能区划 3.1.1 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水体为龙潭溪,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04 年3月) ,龙潭溪环境功能类别为Ⅲ 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详 见表 3-1. 表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摘录) 参数 pH(无量纲) COD BOD5 DO 石油类 NH3-N Ⅲ类标准值 6~9 ≤20mg/L ≤4mg/L ≤5mg/L ≥0.05mg/L ≤1.0mg/L 3.1.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基本污染物 根据《泉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表 3-2. 表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μg/m3 ) 单位 S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