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0 号 签发人: 陶光强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 的通知》 、《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 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 规定,现将我公司变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 ― 1― 因工作需要, 现确定我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刘雄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的行政责任人;
确定我公司投资管 理中心副总经理李坚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的专业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刘雄和专业责任人李坚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 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 特此报告. 联系人:孙婷
电话:029-88225069 附件:
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3、承诺函
4、 行政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 2― 陶光强、刘雄、陈宇、段联合、办公室、人力 抄送:资源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投资管理 中心、档(2) 校对:孙婷 永安保险公司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