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6
粤农农规〔2018〕4 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屠宰行业产加销融合发展和 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完成省政府提出的 力争

2022 年培育

200 家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屠宰行业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屠宰企业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水平,促 进屠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 《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 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评估认定 管理的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 年12 月3日―2―根据国务院《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农业农村部《全国生 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农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和广东省政府 《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 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 意见》,为做好广东省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屠宰 企业产加销融合发展,优化屠宰结构布局,补齐监管短板,提升 屠宰行业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的评估认定工作适用本 办法. 第二条 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以监管常态化、 质量管理制 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 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配送冷链化及追溯信息化为主 要建设内容,旨在提升生猪屠宰行业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 信息化水平,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第三条 各级屠宰主管部门应当将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纳入 本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发展建设规划,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屠宰企业标准化建 设工作有序推进. 第四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屠宰企业标准 ―

3 ― 化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屠宰企业标准化评估认定办法和现场评估 指标体系,组织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申报、评估、认定和公示等 工作,对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运行进行动态管理,并适时发布有 关情况. 第五条 地级以上市屠宰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市屠宰企业标 准化建设,县级屠宰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的运行 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 第六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可以聘请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专 家开展以下工作:

(一)承担广东省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规则、制度的 制订工作;

(二) 承担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化屠宰厂的现场论证、 评估等;

(三)参与指导全省各地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技术 升级改造、重点项目、相关工作机制的编制工作;

(四)收集和整理全省屠宰标准化建设信息,组织开展对我 省屠宰标准化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设情况和有关建设项目的 跟踪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五) 组织开展屠宰标准化建设学习、 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 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相关机构开展评定 涉及的具体事务工作. 第七条 各地经地级以上市政府核定换发新证的生猪屠宰企 业均可自愿申报建设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 ―

4 ― 第八条 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的申报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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