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条第
24 项 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 施建设 和第
29 项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的建设项目.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
6 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 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