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6
1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高师[2016]22 号 关于开展

2016 年在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 校外教学点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在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 理,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江 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 [2006]2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省教育厅成人高 等教育及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有关精神,现就

2016 年在宁高 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江苏省

2015 年年审合格的在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 学点(见附件 1).

二、年审方式

2016 年高等教育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审工作材料 使用书面材料上报年审,无需通过网上系统申报.同时,市教 育局高师处将组成专家组结合年审工作对部分校外教学点进 行抽检(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2

三、年审材料上报 举办成人教育的校外教学点需提交一份完整的年审表 (见 附件

2、3),内容应包含: 1.教学点基础数据,包括教学点基本信息、教学点办学 条件、开设专业、在校生规模等.教学点名称、地址、主办高 校、 开设专业等重要信息,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信息填写. 2.年审自评报告,包括招生及招生秩序、教学及教学管 理、学籍管理、收费及财务管理、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及办学条 件建设、行政、后勤、安全等方面管理等. 年审表纸质稿(附件

2、3)于2017 年1月10 日前提交 至市教育局高师处(210008,南京市北京东路

26 号),电子 稿以教学点编号命名后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点要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 与发展的意见》(苏教高[2007]14 号)为指导,以《管理办 法》为依据,对本单位的办学情况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 行整改, 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年审材料. 对不按时上报年审材料 的教学点,一律视为不参加年审,将暂停该教学点招生资格. 2.为方便工作联系,各教学点指定一名联系人加入 南 京成教校外教学点 QQ 群(群号:59145385),年审有关文 件及通知可在群共享中下载. 3. 各教学点名称和地址应与

2015 年年审通过的名称和地 址相同.如若变更,须提交变更报告.否则,对该站点一律做 暂停或撤销处理;

2015 年年审被暂停招生的教学点须在

2017 年1月10 日前提交整改报告,逾期将做撤销处理.

3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高师处联系,联系人:邢新叶, 联系

电话:83639957. 附件:1.2015 年年审合格的在宁教学点名单 2.2016 年在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表 3.2016 年在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年审汇总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6 年11 月25 日4附件

1 2015 年年审合格的在宁教学点名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6 年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新增校外教学点与专业(办学形式)的 通知》(苏教高[2016]8 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6 年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年审结果的通知》(苏教高[2016]15 号),将2015 年年审合格的在宁教学点名单汇总如下: 序号 站点编号 教学点名称

1 苏成高函 A201601 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交通科技学校函授站

2 苏成高函 A201602 兰州交通大学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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