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06 |
五、制度管理
23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 遇和业务支出制度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 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
2.《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委办发〔2015〕34号);
3.《关于印发<
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的通知》(苏国资 规〔2015〕1号) 备案 市属国有企业 考核评价处
24 三重一大 制度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苏委办发〔2014〕102号) 备案 市属国有企业 组织人事处
25 市属国资公司二级 企业领导人员经济 责任审计 1.《关于印发的 通知》(中办发〔2010〕32号);
2.《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州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的通知》(苏 委办发〔2017〕10号) 组织实施 市属国有二级企 业 监督稽查处
六、组织管理
26 企业董事、监事委 派管理 1.《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2.《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五条 提名、任免 市属国有企业 组织人事处
27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 《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苏组发〔2017〕5号) 领导监督 市属国有企业及 其子企业 组织人事处
28 指导县市区国资监 管工作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 指导监督 县市区国资监管 机构 国资委各处 室 授权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事项
1 企业对外捐赠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第四条;
2.《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外捐 赠管理暂行办法》(苏国资综〔2010〕26号);
3.《关于授权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 通知》(苏国资委〔2014〕6号)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2.《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七条;
3.《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国资委〔2009〕9号)
3 企业资产出租 1.《苏州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苏国资产〔2013〕65号);
2.《关于修定〈苏州市属国有资 产经营公司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苏国资产〔2014〕72号);
3.《关于授权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董事会行使部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通知》(苏国资委〔2014〕6号) 注:市属国有企业是指苏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资公司及履行直接监管职责的部分国有控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