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07-06

2、限定选课人数的课程,在选课期间,同学可在网上报名选 课,同时应在网上交付学费,当付费成功人数达到限定人数后,本 课程立刻结束选课,此类课程先选先中,选满为止.

3、初次选课的同学请先进行学生注册,网上付费相关问题请 查看网上支付说明,其他问题请查看选课指南.最终课程中选名 单,可以随时在网站上查询,选课结束后,在网上查询上课时间, 在第一次上课时,凭学生证换取听课证. 本次选修校际选修课的时间为:2010 年6月28 日至

2010 年9月15 日. 选课

网址:www.xueyuanlu.cn .

8 学院路地区高校 学院路地区高校 学院路地区高校 学院路地区高校 教学共同体 教学共同体 教学共同体 教学共同体 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二00 二年十月制定) 总则第一条 为使学院路地区高校 教学共同体 教学活动规范有 序地开展,特制定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以利于维护共同 体各成员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 第二条 参加选课的学生必须是学院路地区高校 教学共同 体 成员学校的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 校际公共选修课全部安排在双休日上课,考虑到各成 员校教学日历的差异,充分照顾到学生对校际课的可选率,课程的 开课的时间要晚开、早结束,具体时间由开课院校确定. 第四条 校际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时间一旦确定,各开课学校在 课程开设期间一律不得调课,如确有特殊情况,非变化不可,则由 开课学校提前通知各个学校的选课学生,而不由选课学生所在校通 知. 第五条 校际公共选修课的学时定为

30 或20 两种;

收费按每 课时

3 元和

5 元两种标准执行. 第六条 共同体开设的课程,选课学生人数在

20 人(不含

20 人)以下的课程才准许退课,否则开课学校不能随意退课. 第七条 学生选修课程所用听课证,开课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应 从共同体网站教务管理系统提供的统一格式打印,课程听课证中的 开课日期、上课地点和上课时间也按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填写.发放 给选课学生的听课证,盖有开课校教务处章后方有效.

9 第八条 选课学生需持听课证进教室、场馆,且要遵守开课学 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九条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从共同体网站教学辅助系统登 载学生考试成绩并下载学生成绩单,任课老师需在下载的成绩单上 签名,并加盖开课校教务处章,方可有效,然后由开课校教务部门 集中返回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 第十条 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并要求取整,不带小数. 成绩评定不设分项,仅要求给出总评成绩. 第十一条 凡选修此类课程的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教学要 求,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一定学分,学分量值由学生所在学校确 定. 学生注册 第十二条 校际公共选修课全部采用网上选课方式,网上支 付学费. 第十三条 学生一旦选定校际选修课,不允许其退选;

同时,规定每位同学最多允许选修此类课程

2 门. 第十四条 学生交费注册后,一旦发生某种变化与所选课程 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允许将听课证转让给其他同学,但需有文字申 请提交给开课学校,开课学校将更改选课学生注册名单,并办理相 应手续.而听课证转让手续由学生自行处理,学生听课费用一律不 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 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由开课学校确定.不限制选 课人数的课程,选课报名注册与缴费同时进行,未缴费者,则选课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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