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6 |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 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安全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定 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模具残次品由厂家回收利用,收集的 粉尘灰、清洗废水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交工业固废场处置;
生 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油品和液氨的运输和储存严格按相关 规范要求执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 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
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 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 境污染.
(六)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向 外扩延100m距离的矩形范围.当地政府在该距离范围内不得 规划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七)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 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完工投入生产或使用进 行实际排污前,应向我局申请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并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 承担:
(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落 实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 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要求,擅自排放重金属 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请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 监督管理. 附件:重庆熊大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汽车五金模具热处理 加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盖章)
2018 年08 月24 日抄送: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重庆环科源 博达环保局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重庆熊大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汽车五金模具热处理加 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一、废气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污染因子 有组织排放 总量 指标 (t/a) 排放口高 度(m) 浓度(mg/m3) 速率(kg/h) 真空淬火、 回火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非甲烷总烃
15 120 10.0 0.18 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 、 《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非甲烷总烃 / 4.0 / / NH3 / 1.5 / /
二、废水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废水量 (t/a) 污染 因子 浓度限值 (mg/L) 总量指标 (t/a) 生活 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污水排 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硼参照北京市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1中A标准
1215 COD
500 0.073 SS
400 0.024 BOD5
300 0.024 NH3-N
45 0.01 动植物油
100 0.004 生产 废水
600 COD
500 0.036 SS
400 0.012 硼0.5 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