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6 |
6 小微企业 (监狱企 业、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 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扣分 (实质 性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报 价协议中约定, 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