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6 |
4 公司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的分配原则: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 投资回报股东的意识,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三)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 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 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太阳纸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摘要
5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 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