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版) 》中淘汰、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新型装饰材料,符合《陕西省 十三五 产业结构调整规划》 .本 项目不属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本 项目满足《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
2017 年西安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的通知》 、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且本项目于
2018 年6月已取得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木门及挤出设备生产加工项目投资备案书.因此,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表1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规划 规划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 本项目板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 正版) 》中淘汰、限制类项目,属 于允许类项目. 符合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中 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符合 《 十 三五 挥发 性有机物
1、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木 质家具制造行业,全面使用水性胶黏 剂,到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100%以上.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 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 项目拼板过程中使用的是水性白 乳胶.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 为80%. 符合
3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 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评价要求企业规范环保管理制 度,建立管理台账. 符合 《西安市 环境保护 局关于规 范2017 年 西安市工 业挥发性 有机物治 理工程的 通知》
1、建议要求:治理工艺应按照环保部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对政策要求,选择科学合理 的处理工艺,建议采用 预处理+深度 处理 模式. 木门车间喷漆及晾干过程中产 生的有机废气采用 水幕漆雾处 理+UV 光解深度处理 处理后 经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由于项 目封边产生 VOCs 浓度为 0.88mg/m3 ,属于低浓度,因此 封边产生 VOCs 经集气罩收集 (收集效率为90%)后通过活性 炭(处理效率85%)处理装置进 行吸附,最终由15m 高的排气筒 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2、排放控制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速 率, VOCs 净化效率等限制应满足陕西 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61/T1061-2017). 本项目采用水性胶黏剂, 经过 集 气罩+活性炭净化装置 处理后, VOCs 净化效率等限制可满足陕 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61/T1061-2017) 符合 《挥发性 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
1、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 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①鼓励在人 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 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 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 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②含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 应采取废气 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 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 放. ①本项目为人造板中重组装饰 材,所用的水性胶黏剂属于政策 中鼓励使用的材料. 符合 ②本项目在热压、拼板过程的设 备上设置集气罩,通过活性炭净 化装置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