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6 |
5 氟碳漆喷涂型 材 门窗型材 幕墙型材 仅限表面处理 无挤压工序,仅限表面处理 穿条式及浇注式生产工序完整 穿条式 穿条式生产工序完整
6 隔热型材 门窗型材 幕墙型材 穿条式委托复合加工 委托复合加工 铝合金铝型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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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序号产品单元 产品规格 申请范围 适用范围 仅限穿条式复合加工 仅限复合加工 浇注式 浇注式生产工序完整 浇注式委托复合加工 委托复合加工 仅限浇注式复合加工 仅限复合加工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 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 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 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 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 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 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有色金 属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
跟踪相关铝合金建筑型材 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组织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
审查、 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
12 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 邮政编码:100814
电话:010-63971846
63971844 63971847 传真:010-63965361
6397184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杨鹏 何青 王惠芬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铝合金建筑型 铝合金铝型材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2)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咨询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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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 产品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 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