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6 |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不超过 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超过前述权限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原规定总经理对外开展业务审批 权限为: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不超过 30%(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
公告编号: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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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超过 30%,且绝对金额 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不超过 30%,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超过前述权限的,由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总经理对外开展业务审批权限为: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不超过 2%(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超过 15%, 且绝对金额 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不超过 2%,且绝对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超过前述权限的,由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