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6 |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6月1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64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根据问 询函的要求, 公司就问询函所涉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将 回复内容及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问题 1: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包括光网络与系统集成、智 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海洋电力通信与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部件与充电运 营、工业智能控制、铜导体、商品贸易及其他.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说 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 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等;
(2)公司铜导体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 请说明上述业务开展的必要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联性,公司是否已取得 开展相关业务的必要资质,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
(3)核实相关业务是否涉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存在持股关系、业务往来、投资合作等关系的相 关方(以下简称相关关联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具体说明各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模式、 销售模式、 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及上下游情况等. 公司回复:
一、光网络与系统集成业务的经营模式
2 光网络与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包含光纤光缆、 光器件产品生产销售及光通信网 络设计施工服务.在生产上,主要采取 以销定产 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同时通 过对市场预测,保持一定的库存量来满足销售的需求.在销售上,主要采取 直销 模式来开拓市场,通过参与招投标项目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并与客户直接签 订购销合同.在产品定价策略上,主要以 成本+毛利 为依据,结合市场行情, 综合考虑客户、地域、工程项目等差异情况,制定销售报价.在结算模式上,根 据客户资信状况, 制定不同结算模式, 一般采取货到验收合格
60 天后支付 70%、
180 天后支付 30%的货款结算模式,货款支付方式主要是以电汇为主,少部分客 户采用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 公司确认收入的原则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 (合同) 组织生产与发货, 开具产品送货单, 产品经客户检测验收合格后或货物出关后,在电子口岸中查询 到出关信息的当月开具发票后确认收入. 光网络与系统集成业务的上游主要为有机硅、套管、PVC 塑料、钢绞线、 护套料等原辅材料供应商,下游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广电网 络等产品采购商.
二、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业务的经营模式 智能电网传输与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包含中低压、 高压及超高压电缆生产销售 及电力工程服务.在生产上,主要采取 以销定产 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同时通 过对市场预测, 保持一定的库存量来满足销售的需求. 在销售上, 主要采取以 直销 + 代理 模式来开拓市场,通过参与招投标项目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并与 客户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在产品定价策略上,主要以 成本+毛利 为依据,结 合当时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客户、地域、工程项目等差异情 况,制定销售报价.在结算模式上,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制定不同的结算模式, 一般采取货到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