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9-07-06

4、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的考核.

5、为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允许上一学年达到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 学分,且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2.5的学生可在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0个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达 3.0的学生可在以后学习过程中免费增选15个学分.增选学分,是指在课程安排允许范围内选课.

六、重修、免修、免听

1、重修: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

必修课程不合格应重修,选修课程不合格可重修也 可以改修;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不合格第一次重修均不扣学分 (即第一次重修不收费) .除课程第 一次重修外,其他重修课程或增修课程需按有关标准缴费;

学生对已合格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 10.8+9+6+3 3+3+3+3 所以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 =2.4 成绩95―100 90―94.9 85―89.9 80―84.9 75―79.9 70―74.9 65―69.9 6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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