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6
=府〔2018〕 52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 《 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管理暂行办法》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 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 关于调整 〈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 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 对《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⒛ 17〕 106号 )的 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新增市规划委员会职责,调 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供电局 相关职责,调 整后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 市规划委员会:负 责将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 -1― 规划衔接.

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 责出台《 三亚市建筑(停 车场 ) 项目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三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制定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标 准;

负 责指导全市做好建设项目 机动车停车场 (库 )配建充电设 施方案审核、 验收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停 车场产权人 )落 实配套充电设施改造任务.

三、三亚供电局:负 责建设、 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 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

研 究并制定充电设施接入申报流 程及服务规定,保 障电网接入和电力供应;

推 动物业小区供电抄 表收费all户.

四、 其他部门职责分工按照 《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 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⒛17〕 I06号 )原 职责不变. (此件主动公开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 ⒛18年 2月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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