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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13CDA3034-1-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工业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华西能源工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西能源工业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华西能源工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3年12 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西能源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谢宇春 中国 北京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 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成都分公司.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 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 高风险领域.
(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人力资源使用、发展战略的实施、采购计划的制定、存货 盘点、销售合同管理、销售发货管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外包 业务过程管理.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 度合并财务报告中税后净利 润5.00%.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或等 于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 度合并财务报告中税后净利 润2.50%,并小于税后利润 5.00%.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上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 合并财务报告中税后净利 润2.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 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② 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 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③ 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④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⑤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等 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 ① 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 失;
② 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 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③ 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④ 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⑤ 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 小金库 . (3)一般缺陷 在定性标准上除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① 董事会(类似权力机构)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 议事规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② 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能持续经营;
③ 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效;
④ 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50%以上;
⑤ 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府或监 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2)重要缺陷 ① 未落实 重要事项沟通机制 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 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 目标;
③ 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 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④ 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⑤ 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 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⑥ 委派子公司或企业所属子公司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
⑦ 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级新闻媒体 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
(3)一般缺陷 发生或出现的非上述
1、2的事项时.
四、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环境 (1)组织构架 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的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行使 公司最高权利, 依法行使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等 《公 司章程》中明确的职权.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等《公司章程》中明确的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 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监事会行使监督 权,检查公司财务,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公 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运作,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 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