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6 |
(二)强化督查考核,奖优罚劣 建立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 坚持月 (季) 调度, 及时通报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 对专项扶贫资金进行重 点督查,及时通报反馈并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探索通过购买服 务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督, 并通过加强制度设计保障第三方的独立 性,确保监督效果.定期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 果应用于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 建立健全工作成效、 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增减挂钩制度, 对工作抓得好、 投入大、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通过以奖代补、提高分配系数等 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效果较差 的,相应扣减或调低专项资金分配系数.
(三)坚持依法执纪,违法必究 加大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力度, 财政部门加强检查稽 ―7― 查,审计部门加强跟踪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加强全过程监 督,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虚报冒领、 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围绕政策落实、贫困退出、资金使用、项 目运营和脱贫成效等情况, 开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 批办审计、 审计回访等, 持续加大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的审计检查力度, 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