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6
项目代码:310115MA1HAGXR320191A3502001 D1D 主动公开 沪浦发改城〔2019〕445 号 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转报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函》 (浦环基建〔2019〕9 号)收悉.

经核,该项目项建 书已经我委批复(沪浦发改城〔2019〕251 号),经研究,现批复 如下:

一、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全部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根 据专项规划, 同意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本项目位于老港镇,东至老港郊野公园林带、西至规划 东海大道绿带、南至规划拱极东路绿带、北至规划中港河绿带, D2D 规划用地约 9.5 公顷.

三、 原则同意本项目提出的设计标准、 工艺方案和技术参数. 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 吨/日,并考虑 35%的高峰系数.焚烧工艺 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炉技术,配置

2 台65MW 汽轮发电机组,发 电机冷却用水采用长江水直流冷却系统,从长江取水到温水排放 长江方案. 烟气净化工艺 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 尘器+GGH1+湿法+GGH2+SGH+SCR,达到欧盟

2010 标准,并符合国 家和本市标准后达标排放.飞灰经稳定固化处理后,满足国家和 本市标准后外运填埋.

四、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焚烧厂主厂房及烟囱工程,综合 楼和业务管理用房工程,污水处理厂、综合泵房、水池及冷却塔、 取水泵房、仓库、油库等,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电力接入、通风、照明、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71873 平 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其中,焚烧厂主厂房面积

59801 平方 米,垃圾处置、飞灰处置、污水处置和供水系统等辅助生产用房 等建筑面积

6250 平方米, 综合楼和业务管理用房等其他建筑面积

5822 平方米.配置垃圾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4 台机械炉排 炉) 、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飞灰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 系统、恶臭处理系统和电气系统.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深入研究总体设计方案,优化工艺 流程,比选关键设备.其中,应进一步论证长江取水工程方案, D3D 深入开展水资源论证,核算直流冷却方案管径及用水量,完成洪 评、穿堤专项设计及河演分析等专题报告,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 批复文件为准.同时,进一步优化烟气净化工艺、垃圾渗滤液处 理工艺和臭气处理工艺技术路线, 以及深化补善垃圾池建设方案. 臭气排放、污水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

六、请抓紧完成节能分析报告,取得市发改委对本项目节能 审查意见.

七、本项目总投资

283695 万元.其中建安费

252932 万元, 工程其他费

10520 万元,预备费

15306 万元,前期土地费

4937 万元.新区财力按总投资的 20%安排项目资本金,约56739 万元;

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筹措,约226956 万元.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

九、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十、请严格按照本批复的内容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在 报审初步设计时,须同步将概算报我委审批.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工作.充 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并严 格按批准的内容和建设工期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其配套 法规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 物、工程、服务等,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要加强项目 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 D4D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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