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6 |
603568 股票简称: 伟明环保 编号 : 临2018-089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开发区梧慈路517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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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伟明环保 、 发行人 、 公司 或 本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8 年12 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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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伟明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52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7,000.00 万元(670 万张、67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7,000.00 万元(670 万张、67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 年12 月2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18 年12 月10 日至
2024 年12 月9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
2018 年12 月14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即2019 年6月14 日至
2024 年12 月9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4 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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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7 号文核准,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