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06 |
现予以公布,并 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 .政府采购预算范围.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 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 中采购 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 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 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依 法实 施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应编尽编原则,政 府采购预算 应涵盖部 门所有购买性支 出项 目,包 括集 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不 得漏报、少报,也 不得 自行降低标准多报多编. 采购预算1OO万 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必 须编 制政府采购预算,由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 《 招标投标 法》组织采购. 政府 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达到政府采购 限额标准 的,属 于政府采购范畴,资 金管理适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 法,编 制政府采购预算.具体购买操作按照 《 镇江市市级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 (暂行)》 (镇 财采 〔 20⊥ 5〕 2号 )执 行. 3.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执 行工作,根 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按项 目实施进度并结合采 购时限要求,科学、完整、及时地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合理安 排采购进度,提 高政府采购和资金使用效率,规 范政府采购行 为. ― 2― 为确保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
0 月底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 目除外).
二、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政府采购法》赋予政府采 购制度的重要任务之一,也 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根据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部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 《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镇 江市人民政府 《 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 济发展的意见》以及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 办公室 《 关于开展镇江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政府采购应当提升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采 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当充 分体现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策的支持.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 当执 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关于资产购置、配置 ⊥ .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 局《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 (试行)》 (镇 财规 〔 2012〕 2号 )执行. 2.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 需采购进 -3― 口产品的,要 按财政部 《 政府采购进 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 ⊥ 19号 )以 及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使 用正版软件.购置计算机设备时,应 当采购预装正版 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