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7-06 |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外,可以视情节轻重, 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
1 至3年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 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直至开除学籍.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七、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 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已经被录取或 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