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9-09
声明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确信已对本期发债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凡认 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 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 《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2009 年铁 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受托协议》、《账户及资 金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 任何说明.

2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 主承销商.

3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上 调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 券后

5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 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五年票面年利率为 7.15%(该 利率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4.90%确定,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 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2.25%,基准 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 期内前五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五年末,经 发行人行使上调利率选择权后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前五年票面年利率 7.15%加上调基点, 在债 券存续期后五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

4 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 9.9 亿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 5.1 亿元.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发行情况决定 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双向回拨调整.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行分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投资者协议发行两部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 规模预设为

2 亿元,向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 3.1 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公开发行和向投 资者协议发行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 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对上述预设规模进行双向回拨调整. 发行对象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 对象为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境内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信用等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 债券担保 发行人以其拥有的对铁岭市财政局的 56.351 亿元应收账款 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5 目录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3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3 第三条 发行概要

7 第四条 承销方式

11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11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13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13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5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15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16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19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24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24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25 第十四条 偿债保障措施

27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34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39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40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42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42 6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 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指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的

2009 年铁岭 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09 铁岭债 ) .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摘要》 . 主承销商、中投证券: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指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 下文确定) .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签订的《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 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 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

1 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人:指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银行、中国银行铁岭分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 行. 偿债账户:指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专项用于偿付本期债券 本息的银行账户. 监管账户:指在《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发行人在监管 银行处开立的专门用于接收铁岭市财政局偿付的BT项目代建投资款 (应收账款)的银行账户. 《BT 协议》 :指《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协议》 : 指《2009 年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协议》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即本期债券 采用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的场所.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元:指人民币元.

2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3166 号文件批 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卫亮 联系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

19 号中国银行大厦

3 楼 联系人:尹君、尹姝、周文举、白洋

电话:0410-2809777/2895599/2896688/2896677 传真:0410-2896688 邮编:112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

2 号楼

7 层 联系人:花恒全、鄢凯红、李宁、叶放、於轶晟

电话:010-66276971/6884 传真:010-66276889 邮编:100031

(二)分销商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联系人:舒晖、张法、王成

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8 层

电话:010-66581717/66581719/66581730 传真:010-66581721 邮编:100140

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昌建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辰运大厦三层 联系人:陈洁、胡迪、张巍崴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电话:010-84976758/59366107/59366105 传真:010-59366108 邮编:100088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联系人:陈东、黄静、石磊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电话:020-87555888-379/87555888-437/87555888-456 传真:020-87554711 邮编:510620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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