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28 号, 项目东侧为二干河,东105m 处有郁桥村居民住宅
22 户;
南侧为维诺地板、坤腾重 机、海滨机械、金强电缆材料等企业;
西侧为锦中路,隔路为沿街商铺,西75m 处 为向阳一村小区(约300 户),西北 90m 处为聚兴苑小区(约120 户);
北侧为小 河,隔河为在建厂房,北188m 处为向阳一村居民点
10 户.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为 周围的居民住宅,具体见附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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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与张家港地方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张家港的城市性质为现代化滨 江港口城市、高品质文明宜居城市、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产业发展策略是推动城市 产业升级与多元发展,优化发展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 代服务业,实现产业 四轮驱动 ,加大推进力度,实施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发挥区位 优势,实施现代服务业提速增效.将张家港市规划形成 一核一带、核心引领 的市域 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 整体城市 的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形成以杨舍、塘桥 为主体的中心城区和金港片区、锦丰片区、乐余片区、凤凰片区外围四个片区组成的 整体城市, 一城四区 市域空间结构. 本项目位于锦丰片区, 主要从事硬面材料修复, 属于 传统制造 类,与张家港市产业发展规划基本相符. (2)与太湖流域相关条例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在太湖流域属于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化学制浆造纸、酿造、燃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销售、使 用含磷洗涤用品,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 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 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 船舶和容器等,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禁止围湖造地,禁止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 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本项目主要从事硬面材料修复,项目无工业废 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不直接外排.所以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类项目, 符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 (3)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方案》相符性分析 根据《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建设项目从事硬面材料修复,不 属于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
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张家港市给排水公 司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直接外排,符合太湖水环境治理的要求. 因此项目符合《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
7 (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 表7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整改措施建议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锦中路,周边无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 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 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 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附近地表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相应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