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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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 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 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质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 年采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 GZZJ-[2016]086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6 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 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 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6月21 日9时30 分(注9时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6月21 日9时30 分 十
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十
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
13 号 十
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18 号泰恒大厦
14 楼1416 室 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 年采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 GZZJ-[2016]086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 年采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 GZZJ-[2016]086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包组一 林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 一批 人民币
100 万元 包组二 沙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 一批 人民币
50 万元 包组三 棠下街、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 一批 人民币 78.5 万元 包组四 五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 一批 人民币 14.5 万元
二、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 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 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 ,如果未能按 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 法规进行处罚, 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 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 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 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有需 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 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