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2 废气 配套除尘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排风扇等
20 达标排放
3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
16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固废 固废分类收集
14 零排放 合计 --
50 --
6、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 2,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
600 号,项目东侧 为寰庆路和工业空地,南侧为中国节能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侧为娄古塘和工业空 地,北侧为五号河和昆山金莓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周边 300m 无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租赁昆山华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情 况详见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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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 未被列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 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淘汰 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关于 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 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 目录(2007 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根据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 〔2005〕
40 号) ,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生产制度和项目定员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员工
350 人.项目年生产
300 天,两班制工作,每天工作
12 小时,年运营时间
7200 小时.厂区不提供住宿,食物外包.
9、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
600 号,根据昆山市玉山镇总体规划,本项目 位于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 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10、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 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 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 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
9 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 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 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