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6 |
42 平方米)及面积约为 996,941.89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完毕权属登记并获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为保证本次重 组的顺利实施并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我公司承诺: 我公司将切实履行已出具的各项承诺,在首钢迁钢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前 置审批程序完成后, 积极办理完毕上述五宗土地及房产的产权登记,最迟在本次 重组交割前获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到期未解决则以本次重组中该等资产的估值等 额现金进行补偿.
2 [本页无正文,为《首钢总公司关于关于本次重组置入资产涉及产权证书办理情 况的承诺书》的盖章页] 首钢总公司
2012 年7月17 日3(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