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6 |
5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1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33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37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138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 《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由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富国 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 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富国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中证银行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 告书》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