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6 |
1 ― 工商商函字〔2017〕41 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工商局新形势下加强打击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局: 现将《滁州市工商局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2017 年9月13 日―2―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 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皖政办〔2017〕51 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7〕51 号)要求, 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 称侵权假冒)工作,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维护公平竞争 的市场秩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 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法规体系更 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规范,打击侵权 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 1.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 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 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强 化全程监管、精准打击,防止发生区域性侵权假冒风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 ―
3 ― 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 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 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 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 "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经济 检查执法局、消保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局) 2.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 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违 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 施,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必要时要共同研究案情,开展联合 执法.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厘清监管职责,明 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综合执法机构 权威高效、运转协调,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经济检 查执法局、消保科、市场规范管理局、法制科) 3.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 域、链条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 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 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 查处机制,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加强交界区域基层 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流通、销 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加强与周边地市执法协作,深化长三角 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 巩固合作成果, 提升协作水平. (责 任单位:法制科、经济检查执法局、商标科) ―
4 ― 4.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 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 以罚代刑现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 询、 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 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 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制度, 探索建立涉案物品保管 "公物仓" 和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处理制度.运用省、市、县三级联 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实现网上移 交、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经济检查执法局、法制科、商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