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6 |
若前次残疾项 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如果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已达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则本合
2 同效力终止. 2.3.2 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 日起
180 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身故,我们将按意外伤 害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本条意外残 疾保险金,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项已给付保险 金后的余额. 我们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与意外身故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为限.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 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 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制. 2.4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 责任: (1) 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地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其 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自杀,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5)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6)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
(10)药物过敏;
(11)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 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2)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
或参与可获得报酬 的运动;
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 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 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
或参加攀岩、 攀登海拔
3500 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 行 (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 、 蹦极跳;
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13)被保险人的职业为刑事或治安警察,武装警察;
军事设施、 装备、武器、弹药的研究、试验、管理、维护、操作人员;
矿物勘 探及开采人员,采石工人;
火药或爆竹制造及处理人员(包括爆竹、 烟火制造工及所有现场办公人员) ,硫酸、盐酸、硝酸制造工,有毒 物品,液化气体制造工人,海港、桥梁、水利、挖井、隧道、地铁 工程及水下、地下操作工作人员,脚手架工人,离地面两米或以上 高空作业人员,森林砍伐作业人员,所有海上作业人员,武打、特 技及杂技演员,职业运动员,赛场竞技人员,机械加工业搬运工人, 建筑工人,拆迁房屋工人,驯兽人员,动物饲养人员;
电讯及电力 设施、工程(包括电缆、变压器、电台天线的建造、架设、安装、 维修)施工人员,并且由于上述职业行为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 2.5 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国家和地区 亚洲:朝鲜,以色列,约旦,巴勒斯坦,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 科科斯群岛(Cocos Islands) ,东帝汶,英属印度洋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