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07-06

超过30日部分,以一般病房之每日病房费用保险金限额给付. 注4:同一保单年度,最高以6次为限;

「门诊手术」系指符合卫生福利部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险医疗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第二部

第二章第 七节及第三部

第三章

第四节第二项所列举之手术,不包括该支付标准其他部、章、节或项内所列举者.每次门诊手术费用保险金之给付最 高以NT$35,000元为限,不因增加投保单位而变动. 被保险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对象身分接受诊疗;

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险之医院接受诊疗者,致各项医疗费用未经全民健康保险给付, 本公司依被保险人实际支付之各项费用之68%给付,惟仍以各项保险金条款约定之限额为限. 各项实支实付给付项目仅以支付被保险人实际发生之医疗费用为限,已获得全民健康保险给付部分,本公司不予给付保险金. 因同一疾病或伤害,或因此引起之并发症,於出院后十四内於同一医院再次住院时,其各种保险金给付合计额,视为一次住院办理. 35岁时发生车祸,造成脚部严重骨折 住院15天且期间接受外科手术治疗 不幸於40岁时罹患胃癌 开始疗程,首次住院15天且接受手术 本次住院治疗,自行负担费用(注) 合计90,000元 升等双人房、膳食费、护理费 搭乘救护车、急诊费、诊断证明文件 整型外科手术 止痛药、贴布、其他医疗耗材…等27,000元3,000元5,000元55,000元 合计225,000元 升等单人房、膳食费、护理费 放射线治疗-螺旋刀疗法 止痛药、药品、其他医疗耗材…等45,000元150,000元30,000元 理赔金额 合计120,000元 住院日额保险金 每日病房费用保险金 医院各项杂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30,000元27,000元63,000元 理赔金额 合计240,000元 住院日额保险金 每日病房费用保险金 医院各项杂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30,000元30,000元180,000元 高额医疗费且无法工作收入中断,还好有保险,补偿损失、安心养病 本次住院治疗,自行负担费用(注) (注)各项费用於医院住院期间内所发生且载明於医院开立之医疗费用收懊飨. 英属百慕达商友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10669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

2 段333号17 楼 公司代表号:02-27352838 传真代表号:02-27359238 免费服务 ( 申诉 ) 专线:0800-012666

网址:www.aia.com.tw 友邦人寿友实在医疗健康保险附约(NMR) 文宣控管编号(意):NMR-DM-(PSA)-20180817 PSA-NMR(D)-20181113 (单位:新台币元) 第4页,共4页 商品文号:105.03.10友邦台字第1050075号函备查、107.09.11依107.06.07金管保寿字第10704158370号函修订 给付项目:【日额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实支实付】每日病房费用保险金/医院各项杂费及手术费保险金/门诊手术费用保险金 本商品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参阅保单条款之规定.本商品之投保规则,依友邦人寿相关核保规定办理,友邦人寿保留 本商品承保与否之权利. 投保后解约或不继续缴费可能不利消费者,请慎选符合需求之保险商品. 保险契约各项权利义务皆详列於保单条款,消费者务必详加阅读了解,并把握保单契约撤销之时效(收到保单翌日起算十日内). 本商品经友邦人寿合格签署人员检视其内容业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则及保险法令,惟为确保权益,基於保险公司与消费者衡平对 等原则,消费者仍应详加阅读保险单条款与相关文件,审慎选择保险商品.本商品如有虚伪不实或违法情事,应由友邦人寿及 负责人依法负责. 本商品为保险商品,受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保障,并非存款项目,不受存款保险之保障. 税赋相关法令、解释及其变更可能影响保险给付是否可适用保险商品税赋优惠规定. 友邦人寿资讯公开说明文件依法登载於友邦人寿网站(www.aia.com.tw)供消费者查阅,消费者亦可至友邦人寿查阅下载或索取 书面文件. 消费者於购买本商品前应详阅各种销售文件内容,如要详细了解其他相关资讯,请洽请洽您的业务员、电话客服中心(免付费电 话:0800-012-666)或友邦人寿网站(www.aia.com.tw),以保障您的权益.本商品之预定附加费用率最高29%,最低29%. 保险商品属於强制执行法规定之可执行财产标的,债权人仍得对保险契约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本商品疾病之等待期间为30日(但复效、续保及被保险人投保时之保险年龄为零岁且罹患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公告之新生儿先 天性代谢异常疾病筛检之相关疾病者,不受等待期间之限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意事项 投保年龄(岁) 1单位 男性 女性 0~19 20~24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64 65~69 70~74 75~79 80~84 3,348 2,728 3,055 3,836 5,349 7,156 8,628 10,198 11,911 14,722 19,355 26,218 37,715 54,278 2单位 5,571 4,618 5,149 6,496 9,321 12,567 15,052 17,650 20,410 25,012 32,852 44,149 63,398 91,133 1单位 2,566 1,890 2,845 4,057 4,742 5,418 6,182 6,856 7,784 9,673 13,048 17,935 25,702 37,000 2单位 4,263 3,247 4,887 7,008 8,357 9,553 10,841 11,997 13,443 16,497 22,147 30,244 43,267 62,229 投保单位数 注: 本商品保险费采自然保费,非为平准型保费,续保时依续保生效当时陈报主管机关之费率及被保险人年龄重新计算保险费.要保人如不同意该调整后之保险费,本附 约效力至保险期间届满后即行终止,相关内容请详阅保单条款. 费率表(年缴保费)费率表(年缴保费)缴费年期 投保年龄 保障期间 保额限制 1年 0岁~70岁,最高续保至84岁 1年 1单位~2单位 投保规则投保规则缴费方式折扣 集体汇缴折扣 (1)自行缴费:1% (月缴件不适用) (2)金融机构自动转帐:1% 5人(含)以上:3% (已包含1%之缴费方式折扣) 主约加入集汇方可适用 缴费折扣缴费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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