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9-10 |
1750 万元,该项目现有处理措施为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 硫工艺进行脱硫处理,本次技改后增加
1 套燃烧器系统+1 台多级过 滤除尘器+2 台SCR 反应器.
经我局审核,本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审批,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在营运期做好以下工作:
1、焦炉烟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SCR 脱硝系统+多级除 尘器+除雾除尘器除尘处理,通过
125 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 气满足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 表2中重点控制区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除雾除尘器冲洗系统产生冲洗废水回用配置脱硫浆液,不得 外排.
3、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 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的要求.
4、 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焦炉配煤;
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设施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
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中未 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二、齐河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该项 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 告.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 重新报我局审批.
四、自本批复之日起,项目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应重新报我局审核.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 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公章2019 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