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以 韶关市拘留所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编制 第9页共61 页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 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或 修改不足
15 天的, 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 可不改变投标 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 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 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 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2.3.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 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 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